法律知识

厦门今年将评出首批专利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06 12:41
人浏览

  今年,我市将首次评选专利奖,今后每年评选一次,奖励在我市进行发明创造和专利实施,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等。

  昨日上午,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徐文东接听市长专线电话,解读《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这一《条例》去年10月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条例》专门规定市、区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为厦门市专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条例》还规定,市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对在本经济特区进行发明创造和专利实施,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本经济特区被授予发明专利权的专利发明人予以奖励。这些奖励资金,都来自上述的专利发展专项资金。

  徐文东说,目前,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和专利奖正在抓紧筹划中,年内颁发厦门市首批专利奖。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