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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积电四诉中芯国际 恩怨纠葛一言难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14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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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别身为全球以及中国大陆最大的芯片代工商,台积电与中芯国际的恩怨纠葛只能用一言难尽来形容。

  尽管在经历过三次剑拔弩张的对峙之后,双方已经就中芯国际侵犯台积电知识产权问题,去年初就达成协议,但是昨天,台积电突然旧事重提,并宣布已经正式在美国起诉中芯国际侵犯知识产权


  面对台积电的翻脸,中芯国际也不甘示弱,称“对台积电本次的行动感到十分震惊及深表失望”,并“相信此为部分人士的恶意行为”。

  台积电再度起诉中芯

  根据台积电向台湾股票交易所提交的声明,台积电是以“侵犯商业机密”为由将中芯国际告上了美国法院。

  这已经是台积电第四次以相同理由起诉中芯国际,双方去年初刚刚就上一次起诉达成和解,根据当时协议,中芯国际同意在六年内向台积电支付1.75亿美元。

  虽然当时当事双方对其耗时18个月的诉讼最终以和解方式收场均感到满意,还称此举符合双方的长期利益。但是,今时不同往日。

  “中芯国际违反了两家公司在2005年达成的和解协议,并一直使用不法手段,盗用我们的商业机密。”对于再度对中芯国际提出诉讼,台积电这样声称。

  除了提出控诉,台积电也在声明中表达自己的立场,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索赔,并要求(中芯国际)中止(盗用商业机密的)行为。”

   台积电与中芯国际的这场纠葛,可以追溯到2003年。当时台积电提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启动调查程序,称中芯国际半导体装置及相关产品的进口及销售侵犯 了其专利;同年12月,台积电正式在美国控告中芯国际通过各种不正当方式取得了台积电商业秘密并侵犯了台积电专利,并又于2004年以几乎相同的理由启动 对中芯国际的第三次知识产权诉讼。

  中芯回应“恶意行为”

  尽管面对前三次的诉讼,中芯国际最终选择了息事宁人,并为此付出1.75亿美元的代价,但是,此次面对台积电的翻脸,中芯国际也没有等闲视之。

  “从中芯与台积电签订和解协议起,中芯已尽力履行并遵从和解协议的约定。中芯对台积电本次的行动感到十分震惊及深表失望;中芯相信此为部分人士的恶意行为。”面对台积电的诉讼,中芯国际迅速作出回应。

  除了表示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其将对此次法律诉讼积极进行防御外,中芯也表示,称台积电应该履行双方曾达成的和解协议。[page]

   根据双方以前达成的协议,中芯国际向台积电支付的1.75亿美元,将在协议2005年之后的六年中分批向台积电支付,即前五年每年支付3000万美元, 第六年支付2500万美元。此外,两家公司会交叉授权相互专利直至2010年12月,相应的,台积电取消所有在美国加州高等法院和台湾等提起的诉讼;虽然 台积电并不授予中芯国际使用商业机密的权利,但台积电同意对以往所提及的不当使用商业机密的案件不再控诉。

  事实上,对于去年达成的和解协议,业内就表达了并不乐观的预见。因为当时的台积电在案件和解的声明中另外表示,如果中芯国际违背了最新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专利权的使用和这个协议将终止并且原案可能再度被提出,而且台积电有权要求加速权利金的给付。

  一位半导体行业的分析人士指出,称针对前三次的诉讼,中芯国际与台积电的和解,是“完成了一项极为合算的交易”,因为台积电起诉中芯国际不仅有前例可作参照,诉讼成功的话更加可以获得远超1.75亿美元的赔偿。

  台积电、中芯国际恩怨史

  2003年8月18日台积电提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启动调查程序,称中芯国际半导体装置的进口及销售侵犯了其专利。

  2003年12月22日在中芯国际上市前夕,台积电在美国再次起诉中芯国际,称后者侵犯了其多项专利并窃取了部分商业秘密。

  2004年1月20日中芯国际受台积电诉讼影响上市计划推迟。

  2004年3月18日中芯国际在香港和纳市挂牌上市。2004年3月24日,台积电向美法院提交新证据。

  2004年8月中旬台积电在美启动对中芯国际的第三次知识产权诉讼。

  2005年1月31日台积电与中芯国际和解。

  2006年8月28日台积电再度在美国起诉中芯国际侵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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