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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13家企业获准使用“汉中仙毫”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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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2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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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汉中市13家企业使用“汉中仙毫”地理标志保护专用标志。

  2007年12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汉中仙毫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共涉及南郑、西乡、镇巴、城固、洋县勉县、宁强、略阳8个县11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并明确了汉中仙毫的质量技术要求,包括立地条件、栽培管理、加工工艺、质量特色以及专用标志使用要求。2009年汉中市13家获得“汉中仙毫”生产许可证的茶叶生产企业提出申请,申报使用“汉中仙毫”地理标志保护专用标志,经省质监局和国家质检总局认真审核,近日这13家企业获准使用“汉中仙毫”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记者 刘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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