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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于新品种命名的名称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11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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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仅以数字组成的;(2)违反国家法律或者社会公德或者带有民族岐视性的;(3)以国家名称命名的;(4)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命名的;(5)同政府间国际组织或者其他国际国内知名组织及标识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6)对植物新品种的特征、特性或者育种者的身份等容易引起误解的;(7)属于相同或相近植物属或者种的已知名称的;(8)夸大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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