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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商标侵权的损失赔偿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30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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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如何计算商标侵权的损失赔偿额?

商标专用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商标侵权行为必然损害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信誉,减少注册商标所有人所占市场份额,给注册商标所有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种是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一般情况下,按后一种方法计算困难较大,因为被侵权人所受损失的原因或许是多方面的,单独计算因被侵权人所受损失较为困难。所以,在实际案件处理过程中,选择前一种方法较多,计算起来比较容易。但是,注册人不管选择何种计算方法,都应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自己因侵权而受到损失。

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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