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用电视节目名称作为产品的商标是侵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31 00:19
人浏览
问:
  
  我公司打算使用“超级变变变”作为产品的商标。但是这是一电视节目的名称,请问,这会构成侵权吗?
  
  答:
  
  如果该电视节目名称并未申请某项知识产权保护,如商标权等,则不会构成侵权。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