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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授权委托书如何写,书写有什么规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5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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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他人在进行使用的时候,是需要对其来进行授权委托的,而授权委托是需要订立授权委托书的,因此就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格式来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商标使用授权委托书如何写,书写有什么规范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商标使用授权委托书如何写,书写有什么规范

商标使用授权委托书如何写,书写有什么规范

  商标使用授权书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乙注册的使用在________类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号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________类________商品上.

  二、许可使用的形式(独占,排他,普通).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

  五、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七、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八、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九、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终止使用该商标,剩余的商标标识应;市场上流通的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应在________月内撤出市场.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纠纷解决方式:

  十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份,自签定之日起三个月,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商标使用许可被许可人(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邮编: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署商标授权书的时候双方应该将合同所需要明示的部分写出来,并且确定合同中法律部分,避免以后出现相关法律争议,有了商标授权必定会对产品方和商标方都有帮助,双方在这一点上需要互相信任,也需要进行互相考核。

  二、怎么确定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

  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地域管辖方面,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可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商标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准。因此,上述地点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对于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商标案件,按照当事人选择的诉因来确定管辖法院。

  3、商标权属纠纷案件:

  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诉前停止侵权与保全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条规定,诉前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或者保全证据的申请,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对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三、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

  (一)有违法行为存在

  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即发生了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妨碍商标注册人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违法行为的存在是侵权行为构成的前提条件。

  (二)有损害事实发生

  损害事实在商标侵权行为中是一个具有特殊性的条件。至于损害事实,可以是物质损害,也可以是非物质损害。物质损害是造成商标注册人在经济利益上的减少、消灭。非物质损害是因侵犯商标专用权而致使权利人的商品信誉、企业形象被损毁、贬低。非物质的损害是无形的,并且当时是无法计算的,但终归导致权利人财产利益的减损。在实践中,对物质损害的认定应由被侵权人举证,而对于非物质损害的认定,举证却是非常难的,因此无需被侵权人举证。只要有违法行为的存在,便认定为有非物质损害,被侵权人即可要求停止侵害。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损害事实不同,形成的因果关系也不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则违反行为与损害事实形成因果关系。例如某种假冒名牌的酒,质量很差,消费者饮用后,会误认为某种名牌酒的质量下降了。这就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损害事实的发生是因为其他原因所致,则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四)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新《商标法》将原法第38条第(2)项“销售明知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明知”删除,即取消了认定此行为侵权的主观构成要件,确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无论侵权人主观上故意或过失,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授权委托书的书写时,是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的才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商标使用授权委托书如何写,书写有什么规范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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