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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诉讼代理人的申请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3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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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专利而引起纠纷的情况,在当今社会数不胜数。由于专利可以带来大量的利益,所以很容易就导致产生纠纷。一般我们遇到纠纷都是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么专利诉讼代理人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就是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专利诉讼代理人的申请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专利诉讼代理人的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专利代理人从事专利诉讼业务,应当取得诉讼代理人资格。申请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及其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办理专利代理职业责任保险。

  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专利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应当最近五年连续执业并年度考核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

  (二)曾经代理专利诉讼案件;

  (三)曾经代理宣告专利权无效案件;

  (四)其他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认定的特别情形。

  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第十条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第一审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应当最近两年连续执业并年度考核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

  (二)曾经代理专利复审案件;

  (三)曾经代理宣告专利权无效案件;

  (四)其他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认定的特别情形。申请其他专利行政案件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二、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区别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他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两者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2.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3.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承担

  三、委托代理人有权代理哪些诉讼活动

  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有以下两种:(1)一般代理权限:代理人只能进行一般性诉讼权利的代理,如代理起诉、提供证据等;(2)特殊代理权限:与实体权利联系紧密的诉讼权利或特别权利,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如果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时,视为一般代理,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专利诉讼代理人的申请条件的相关内容。大家在选择诉讼代理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选择一个靠谱的专业的代理人,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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