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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与接邻权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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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就是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享有的法定权利。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意思是与著作权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就著作权与接邻权的区别、著作权的特征是什么、邻接权的特征是什么,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著作权与接邻权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即图书、期刊的出版者;音乐、戏剧等表演者;录音、录像的制作者以及广播电视组织等,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

  (二)保护的客体不同。前者体现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体现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三)内容不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收回已发表的作品权等;而邻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等。

  (四)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而邻接权的获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五)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保护期限除了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永远归作者所有以外,其余权利保护期限的计算兼采用死亡起算法和发行起算法。

 著作权与接邻权的区别 

  二、著作权的特征是什么

  (一)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

  (二)专有性,即著作权人排他性的享有相应的著作权;

  (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四)时间性,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保护期。

  三、邻接权的特征是什么

  邻接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邻接权是指传统意义上的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音像制作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者权,在不同的国家,上述三类狭义邻接权的具体内容也稍有区别。广义的邻接权,又增加了包括出版者权在内,几乎一切传播作品的媒介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有些国家甚至将与作品尚有一定差距的含有“思想表达形式”的制品或产品的传播权都归人了广义的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虽然没有直接使用邻接权的提法,但著作权法的调整对象却包括了广义邻接权的基本内容,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权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者权。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著作权和邻接权相关的法律知识。著作权与接邻权的区别表现在主体不同、保护客体不同、内容不同、保护的前提不同、保护期限不同。如果您就著作权和邻接权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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