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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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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知识产权当中对于侵权行为,那么我们是可以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进行相关的处理,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它的主要类型具体有哪些内容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类型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类型

  专利侵权行为,也称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指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任何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擅自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专利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二、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专利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2、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

  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

  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3、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三、专利侵权纠纷由哪里管辖

  行政管辖:

  当事人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以及请求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管辖。

  两个以上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都有管辖权的专利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提出请求;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提出请求的,由最先受理的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管辖。

  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指定管辖;无共同上级人民政府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分指定管辖。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类型问题的详细解答,在我国专利侵权当中,对于它的纠纷来说,一般是当地的专利工作管理进行管辖,如果有两个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分,一般是向其中一个提出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派出网站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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