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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6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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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该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八、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一九四六年在美国设计问世,标志着又一轮产业革命的开始,它是相应于计算机硬件的概念,指计算机系统中的程序和文档两部分。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有序语句(源程序、目标程序),而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为同一作品。

计算机文档,是指描述程序的内容、作用、使用方法等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计算机软件是知识密集型产品,开发难度大,投资高,但开发成功后复制却相当容易,且成本低,利润高,为非法复制者所垂青。

计算机软件需登记才能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其保护年限与其它作品相同,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应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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