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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知识产权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5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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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大家越来越注重知识产权了,所以都会签订知识产权合同,指的主要标的为知识产权的产生、许可及转让的合同。常见一点的知识产权合同有技术类的、著作权类的以及商标类等。那么知识产权合同的种类有哪些?签订知识产权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答疑解惑,欢迎大家阅读。

  一、知识产权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普遍许可合同,又称非独占许可合同,依据此类合同,转让方允许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技术,同时保留自己实施和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该范围内专利技术的权利。

  2、排他许可合同,又称独家许可合同,是指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地域、期限或方式、范围内享有使用专利技术的权利。

  3、独占许可合同,又称完全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的使用权,转让方不得在任何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实施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专利,也不得与第三人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

  4、分售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除了在规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专利外,还可以将使用的专利的全部或部分转售任何第三人。

  5、交叉许可合同,又称互惠许可合同,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以价值相当的技术互惠交换的一种许可合同。

  二、签订知识产权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1、被许可的知识产权应当有效

  知识产权是有法定期限的,如发明专利为20年,商标为10年等,当期限届满后,知识产权将为社会共有,任何人在使用时都可以不再支付使用费。因此在订立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时,必须首先调查被许可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此外,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要超过权利保护期限,如存在超过权利保护期的情况时,则可约定权利期限届满时合同即终止。

  2、许可人应当保证其许可的知识产权无瑕疵

  许可人应当保证自己是被许可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者,或者是经所有者授权可以向他人许可的人。所以被许可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充分调查许可人的权利状况。获取证据的途径有:到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主管部门查询,向同一标的的其他被许可人了解,或者请求查阅许可人以前订立的关于本标的的许可合同等。

  3、被许可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许可人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指导

  由于被许可人对被许可知识产权的了解比较有限,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合同目的,被许可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许可人交付与实施知识产权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提供必要的指导。

  4、在合同中应约定知识产权的许可方式

  知识产权许可主要有普通许可、独家许可、独占许可、交叉许可和分许可五种。针对合同中约定的不同许可方式,双方在权利、义务的分配上有很大不同。普通许可是最基本的方式,许可人将知识产权许可被许可人后,仍然能够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知识产权;排他许可时,许可人不得就该项知识产权再许可第三人实施,但许可人自己保留实施权利;独占许可时,只有被许可人才能实施该项知识产权。

  上文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签订知识产权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的法律知识。相信大家对于知识产权合同应该都有了基本的了解,大家在签订知识产权合同时一定要检查清楚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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