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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已定,“Multi-Touch”不为苹果所独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10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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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做出裁决,拒绝将“Multi-Touch”(多点触控)商标授予苹果公司,理由为该词语是广泛使用的描述性词汇,“Multi-Touch”一词仅仅描述了人们与其产品互动的方式。

  USPTO在文件中称,苹果在其申请文件中主要强调iPhone硬件的开发和营销,而非“Multi-Touch”这一名称,且并未包含“Multi-Touch”是否用于各种设备。文件中写道:“申请人的证据主要同iPhone的成功、销量及其广告宣传费用有关,所以,这难以让人相信消费者会将Multi-Touch一词与申请人联系起来。”

  2007年1月,第一款iPhone在Macworld大会上问世。苹果随后向USPTO提交了注册“Multi-Touch”商标的申请。随着iPhone在当年年底正式发布,苹果又认为“Multi-Touch”一词可用于商业领域。之后,分析师们认为该技术会迅速在全球范围内普及,苹果也紧锣密鼓地在海外展开了商标之争。

  此前,苹果已经在其他国家申请注册了“Multi-Touch”商标。但USPTO认为,鉴于各国际组织的规定不同,它们与苹果在美国申请注册该商标 “毫不相干”。

  苹果尚未就此发表评论。

  

  消息来源:The Marc Ob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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