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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24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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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人们的法律意识在逐渐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朋友们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比较重视起来,为了维护个人的权益,对于一些侵权行为,不少的朋友们都会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那么身边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身边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二、对侵犯知识产权有哪些处罚方式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假冒专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侵犯着作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着作权情形之一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

  在知识产权理论界和知识产权司法界意见并不统一。应当说在有些问题上还存在着程度不同的理论上的混淆。笔者认为,根据民法和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确立以下四个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2、法定标准赔偿原则;3、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4、对精神损害赔偿适当限制原则。

  以上就是关于身边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大家要注意一下方式,如果遇到侵权行为也不要犹豫,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个人利益,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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