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2-14 07:17
人浏览

  在有关著作权的法律知识当中,对于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两项权利的内容大家是否了解过?那么,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区别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修改权与保持作品完整权的区别

  (一)二者修改的对象不同。修改权的改动对象主要是作品的文字、用语等外在形式;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改动对象是作者的观点、主题等内在精神表达。

  (二)二者的修改方式不同。修改权的修改通常只是简单的改动、删节,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修改则使用了歪曲、篡改的手段。

  (三)修改的后果不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修改会导致作者声誉降低的后果,而修改权中的修改则不会产生这种负面结果。

  (四)修改权有两种法定的限制、免责情形。第一情形是是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第二种情形是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作品。

  在这两种情形下他人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对其作品的修改不构成侵犯修改权。而保护作品完整权则不存在法定的限制、免责情形。

  二、著作权中修改权保护期限可以吗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著作权保护期是著作权制度的重要内容。著作权法律制度一方面要保护著作权人尤其是作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鼓励作品的创作;另一方面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精神需求。因此,从法律上直接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平衡两个方面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著作权制度建立的出发点。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它们的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特定的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没有时间的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较为特殊,它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相同。

  三、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规定是什么

  (一)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二)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三)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为了让著作权在一定期限内相关法律的保障。但是著作权保护期限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为了保证该文学的创作性以及传播性一般在50年之后就会进入公共领域。在50年之后就不能够再次进行收费,或者是需要征得其相关统一来进行改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区别的相关知识,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都是著作权中的两项重要权能,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日益严格的今天,我们只有更加重视这个方面的保护才能更好的维护知识产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