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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范围内的作品有哪些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6-30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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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著作权保护范围内的作品类型有计算机软件、图形作品、摄影作品、文字及口述作品、艺术作品、电影作品、电视作品、录像作品、产品设计图纸、其他法定形式的作品。

  一、著作权保护范围内的作品有哪些类型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作品等。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美术、摄影作品;

  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有哪些内容?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受保护。

  2.时事新闻;即单纯的事实消息,是指只报道一件事情的发生的过程、时间、地点和人物,不表示报道人的观点的消息,传播单纯事实消息可采用报纸、刊物、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其手段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照片等,这种单纯事实消息应属于时事新闻报道,不受保护。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方式,不受保护。

  三、个人著作权保护期限多久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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