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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对象有哪些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07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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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著作权可转让的对象是著作财产权。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著作财产权包括发行权、出租权、改编权、摄制权、汇编权、表演权、展览权等等。不可转让的权利是著作人身权。

  一、著作权转让对象有哪些权利

  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与作品相关的人身权利。这种人身权与作者的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具有永久性、不可剥夺性,自然不能转让。因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只能是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权利。著作权中可以依法转让的权利主要是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汇编权,改编权,摄制权等相关财产权,因为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人身权是不可以被转让,也不可以被继承的。作品著作权转让,应当依法签转让合同。

  二、著作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

  1.转让人和受让人需签订书面的转让协议;

  2.转让人需是著作权利人;

  3.转让的需是著作财产权利;

  4.双方还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三、著作权登记在哪里办理

  著作权登记在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登记的机关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两级。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七条 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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