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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社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签《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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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2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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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开幕之日,人民教育出版社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签署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李卫红指出,此次签约,对于教育界、出版界乃至文化界,都是一件具有法律示范效应和公众教育意义的盛举。作为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先行者和排头兵,人教社长期以来认真执行《著作权法》,自觉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积极向各类作品的作者支付报酬,受到了广大著作权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09年12月,人教社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签订稿酬收转协议,委托该协会转付文字报酬,是国内教科书出版社中首家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签订稿酬收转协议的单位。此次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签约,在国内教科书出版单位中再创先例,表明人教社愿意积极履行对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付酬义务,在我国教育界和出版界树立起遵纪守法的好榜样。希望其他教科书出版单位能够像人教社一样主动履行自己对权利人负有的义务,在保证教科书编写质量的同时保证教科书内容的使用符合法律的要求。

    来源:中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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