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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木文:建设新闻出版强国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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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5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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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科学概括和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庄严而又适时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这是为顺应当代国情和世情必须提出和实现的伟大历史任务,也是各族人民在推进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要求和共同愿望。十七届六中全会前,已有新闻出版部门和20多个省市率先提出建设新闻出版强国、文化强省的目标,走在全国文化建设的前列,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一切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力量都将凝聚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一伟大战略目标上来。我个人虽已离休,却也不能置身在外。我应邀为陈昕新著《中国图书定价制度研究》(2011年4月出版)写的序文《以书价破题促改革》(2010年12月写出),在文末“我的一点进言”中曾经提出建议,将正在实施的建设出版强国的部署纳入“由更高层级统一提出建设文化强国的目标”,后觉得稍有离题又删去了。初读《决定》后,我觉得有必要将认真思考写出的那段文字在这里引用出来,以说明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伟大目标和历史任务,也反映了包括我这个离休老出版人在内的广大党员干部的心愿与要求。
我还注意到,今年所制定的长远发展规划提出今后十年实现出版强国的建设目标。出版是一个独立的方面军,有其独特的重要作用,并有强大的助推功能,提出建设出版强国的目标,可以调动千军万马为之奋斗,从而加速自身建设,并且助推其他文化领域的发展。但出版也受制于人,出版以内容为王,不仅传播手段要先进要强大,更要求其所传播的思想、理论、科技、文化的先进性和强大影响力。出版强国,还要靠举国强大的思想、理论、科技、教育和文化来支撑。现在还不能说我们的思想、理论已在世界上处于优势地位,而教育和科技,特别是教育,总体上也不被公认为那么先进与强大。加速建成出版强国,只靠一个部门、一个方面军,有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如果由更高层级统一提出建设文化强国的目标,各个方面军同心协力去做,岂不更好!这反映了我一年前的一些思考。
按照《决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一个长期建设的历史任务,是与中央“三步走”经济发展战略相衔接,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相适应的。据此,《决定》既提出了长期建设的任务(未明确规定时间表),又提出了近期的发展目标。《决定》指出,“按照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到2020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应看做是近期阶段性的建设目标。把着力点放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改革发展重点任务上,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文化建设指明了清晰的路径和方向。
《决定》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出了各项任务和要求,主要有:作为兴国之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任务和要求,作为文化繁荣发展重要标志的优秀文化产品(特别是最主要的哲学社会科学、新闻舆论、文艺作品、网络文化4个领域)建设的任务和要求,作为文化两大部分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建设的任务和要求,作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的任务和要求,作为文化发展繁荣有力支撑的宏大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决定》围绕这些主要方面,分别为实现近期阶段性目标和长远建设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我们各路文化大军都必须遵循的。《决定》特别提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文化建设强大合力。”这既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要求,又是建设文化强国的有力保证。
新闻出版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加速新闻出版强国建设,必将在文化强国建设中发挥重要助推作用,而各个方面军分别承担各自的建设任务,形成强大的合力,又是建设新闻出版强国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
目前已经提出建设文化强省强市的地区和已经提出建设文化强国行业目标的部门,定会按照《决定》精神,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对原定目标和要求进行充实和调整。按《决定》精神,新闻出版部门为建设新闻出版强国所做的一切努力,实际上都是在为建设文化强国承担着自己的重大使命和历史责任。
我相信,《决定》必将进一步调动新闻出版大军各路人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设新闻出版强国,为更好完成文化强国建设中新闻出版所承担的任务,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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