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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民营企业参与版权贸易推动我国出版业“走出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25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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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文化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许多具备条件的国外代理机构已相继进入中国市场,对我国版权代理产业造成不小冲击。为此,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和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日前就如何壮大我国版权代理产业的总体实力等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显示:培养和吸引民营企业参与版权贸易,与出版生产领域的国企联合打造国际大市场,应是我国出版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

目前我国的版权贸易业务仍处在版权代理的初级阶段,大多数的版权代理机构仅仅是在境内外出版社之间扮演一个联系人的角色,不足以构成出版产业链中的一环。参与其中的非公资本投资的版权代理公司由于多种原因,在版权代理过程中阻力较大。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与世界文化进行平等的对话交流,壮大我国版权代理产业的总体实力,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要实现这样一个目标,民进中央通过调研认为:培养民营企业参与版权贸易,利于推动我国出版业走向世界。他们的具体建议是:

一要营造发展的制度环境。政策宣传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版权贸易,进行全方位版权代理,除了允许版权中介与上游出版社合作,参与策划具有向外竞争实力的选题外,还要促进其进行包括图书、报刊、音像、广播、影视、美术、音乐、多媒体等全方位的代理。同时为避免恶性竞争,应在适当时候成立行业协会,对进入版权贸易的民营企业应实行严格的追惩制度。

二要促进规模经营。目前,每一家稍有规模的出版社均设立自己的版权部门,配备相应的版权贸易人员,如此“零敲碎打”,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因而,在目前政府部门具有资源配置权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认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现有版权贸易机构信誉度、限制分散交易等手段,促使分散的版权贸易资源向具备资质的版权贸易机构集中。

三要扶持产业发展。作为促进发展的阶段性优惠政策,可以考虑减免版权代理公司的税费负担,或将收取的税费返还用于设立专项基金,资助版权代理公司参加培训和国际书展,资助输出版权图书的翻译费用,等等。

四要培训、吸引和认证合格人才。政府部门应把版权贸易人员的培训纳入出版专业人员的在职培训规划,这也是促使民营企业更规范进入的措施。同时,也应制定有利于国外版权贸易相关人才向我国集聚的有关鼓励政策。

五要沟通国企与民营企业合作。民营企业的销售人员在专业图书经营方面具有优势,在经营上有降低成本、开拓业务的积极性,而国有企业则拥有现成的出口网络和“通关”便利,沟通两者合作,可以起到优势互补的功效。

李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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