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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梦工场起诉腾讯企鹅形象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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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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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朝阳法院受理了原告北京动漫梦工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北京世纪百旺商贸有限公司、佛山市康福尔电器有限公司侵犯卡通动漫形象著作权纠纷两案。

  梦工场公司起诉称,通过受让其取得了卡通形象-旋风小子的著作权,但是惠普公司未经其许可在Pavilion dv2000创意春节秀动漫中使用了该卡通形象,对惠普笔记本电脑进行宣传,严重侵犯了梦工场公司对该动漫形象享有的著作权,故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3万元并在报纸上向其公开赔礼道歉。

  腾讯公司起诉称,腾讯公司是QQ企鹅卡通形象的著作权人,并将该卡通形象用在了其开发的即时通讯工具QQ中。但康福尔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康福尔sps-820QQ氧吧过滤加湿器,以及康福尔sps-820至hip卡通族加湿器中使用了卡通形象企鹅,不仅侵犯了腾讯公司享有的著作权,而且窃取了QQ企鹅高度的市场认知度和巨大商誉。世纪百旺公司作为销售者,也构成了对腾讯公司权利的侵犯。因此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40多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据法院介绍,这两卡通动漫著作权侵权纠纷是著作权侵权案件中较为少见的案件类型。从法律上讲,涉及如何认识卡通动漫这种作品形式以及如何判定是否构成侵权。卡通动漫是一个动态的画面,很难将其归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的形式中。另外,由于这种动态的特点,使得在侵权认定上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成为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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