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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网络版权价格仍有上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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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9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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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3日电(记者 周文林)乐视网COO刘弘近日在京表示,2011年将是影视剧网络版权价值新纪元,价值共享将是2011年网络版权价值新纪元的基本所在。同时他表示,目前影视剧网络版权价格还存在很大上升空间。

在乐视网近日举行的2011版权价值新纪元发布会上,乐视网表示已获得2011年70%以上的热播剧独家网络版权。对于一年来网络视频企业购买影视剧成本不断走高的问题,刘弘认为,目前影视剧网络版权已取代音像发行的地位,一些热门剧已超过国内一线卫视的采购价格,但影视剧网络版权更多价值还未被挖掘,“价格并非高处不胜寒,还存在很大上升空间。”

刘弘认为,影视剧网络版权这块金子在2011年才会寻找到原本价值所在。不仅仅是视频行业,包括制片方、发行方、渠道方、用户都会从中受益。网络版权价值提升,使影视剧制作方增加了一块重要收入,对他们投拍、创作更多更好的作品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网络视频行业发行方、渠道方来说,在三网融合的契机下,PC,手机及电视等多终端将实现多屏渠道,增加更多的盈利方式。而用户可以在第一时间欣赏到正版高清影视剧。因此,价值共享将是2011年网络版权最值得关注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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