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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将加大音像制品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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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0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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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在北京召开2011年进口音像制品管理工作座谈会,来自部分省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出版单位、音像制作发行单位、网络音乐公司以及国际唱片业协会、国际四大唱片公司的代表80余人与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据介绍,进口电子出版物和用于信息网络出版的音像制品将统一纳入管理。各音像出版单位负责人和管理部门代表就做好进口音像制品管理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提出,要充分认识进口音像制品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好内容关和产品质量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音像出版单位要做好基础性工作,认真把好初审关。进口音像制品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要提高审查速度,切实为音像出版单位服好务,并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密切配合,使产品及时投放市场。此外,各音像出版单位发展要适应新形势,创新作品、创新模式、创新业态,提高应对市场的能力。会议还交流了北京、上海、广东3个国家音乐产业基地的建设情况。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进口音像制品内容审查的相关情况。自2008年9月以来,进口音像审查办公室共受理报审节目4412种。经审查批复的节目共3761种,其中录音类节目1829种,录像类节目1932种。下一步进口音像制品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将在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质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

作者:孙海悦 发布时间:201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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