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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取得重要成果 DCI体系有望助力版权维权机制创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21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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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前召开的DCI体系——数字版权公共服务新模式论坛上,与会专家和国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版权战略与自主科技创新、DCI体系的战略意义、核心功能、创新价值、关键技术及云计算的应用,DCI体系与电信运营商的历史性新机遇以及法律制度创新与DCI体系的路径选择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与讨论。该活动是2010CPCC中国版权服务年会主题活动之一。

据了解,DCI(Digital Copyright Identifier,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体系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数字版权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创新成果,是数字版权公共服务模式的体系化机制创新。在互联网版权保护二次革命的大背景下,我国自主创新的DCI体系实现了利益分享机制和快速维权机制两大创新,可有效解决互联网版权管理与保护的一系列难题。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对传统版权制度带来了严重挑战,主要特征是将传统的著作权法律制度及管理模式延伸到互联网领域,形成了以“内容保护措施+纠纷处理机制”为基础的版权保护模式。随着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的不断创新和相关研究的逐步深入,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新媒体产业链各参与者的利益共享和创新更加快速高效的维权机制,成为互联网版权保护的核心命题。以利益分享为动力和成果,互联网版权保护正在迎来以“利益共享机制+快速维权机制”为基础的第二次革命。

为顺应这一变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多年从事版权公共服务的经验积累和对国际国内互联网版权保护模式研究与探索的基础上,对互联网版权保护进行体系化创新,创造性地提出了以DCI体系为核心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新模式。DCI体系基于数字版权唯一标识技术,能够有效适应Web2.0时代数字版权保护的特性,实现以数字作品版权登记、费用结算、监测取证为核心的综合、科学、有效的版权公共服务创新模式。以DCI体系为支撑,将实现两大关键机制创新:一是通过DCI技术在数字作品版权登记与费用结算等领域的应用,进行利益整合与分享机制的制度化创新,以适应版权保护领域中各种相关的利益博弈关系;二是通过利用DCI标识技术,进行网络版权的监测取证,建立以DCI体系为支撑的快速高效维权机制,实现版权维权机制的创新。

    (记者 方圆)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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