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达未经许可收录FIR歌曲被指著作权侵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20 01:32
人浏览

  亚洲华纳(北京)音乐娱乐咨询有限公司旗下的乐队组合F.I.R的部分歌曲,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遭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多款DVD机收录。亚洲华纳(北京)音乐娱乐咨询有限公司已就此事向北京东城法院起诉,东城法院已立案受理了这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据华纳公司诉称,被告研发生产的多款DVD机在大量销售,这些DVD机中或含有F.I.R的歌曲,或随机赠送由被告自制的含F.I.R歌曲的光盘。被告在并未取得原告的授权并向原告支付版权费的情况下,长期在市场上大量销售侵权DVD机,擅自将原告享有版权的歌曲做营利性商业使用,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数次发函,希望被告能够正视侵权事实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却一直未得到被告的回应。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继续生产销售侵权DVD机,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近40万元的经济损失。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