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 可怜的慧聪被起诉了!日前,中国新闻社高擎版权大旗,其旗下的中国新闻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用一纸状书将慧聪网告上法庭,要求慧聪网立即停止擅自转载中新社、中新网新闻作品的行为,并支付稿酬人民币100万元整,同时还要求被告通过各大商业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该事件将互联网版权问题又提到了桌面上来。我说慧聪可怜,是因为目前在互联网上,因网站们转载新闻产品或其他文字作品造成侵犯知识产权的事实,是一种普遍现象。
中新网说他们“忍无可忍了”,因为早在07年11月,中新网就已经向法院提出诉讼。而在此之前,中新网与慧聪网已经就转载新闻产品的费用问题交涉了好几年,但并没有取得结果。为什么呢?慧聪网的侵权性质的转载行为是个普遍的问题,大家都转,凭什么你只认我侵权?慧聪网也一定不否认自己的这种侵权,但是,由于这是个普遍现象,因为说到底谁也不干净,所以慧聪们可以明火执仗地行动,并且不需要为此支付任何的报酬。事实上,在庭审中,慧聪网还抬出新闻的时效性问题为自己辩护。
以前,一位朋友就曾就某著名网站针对他个人作品的转载侵权,致电该网站编辑,不料却遭遇强硬态度,稿费地没有,白转到底,吃定你了。到QQ群一讨论,凡是作品有一定影响的,都遭遇过这种事情。曾经组织过一部分人在利用搜狐博客平台做过声势不小的声讨,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回顾起来,觉得连阿Q的“革命”都不如。如今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针对网站之间互相转载的问题,我曾与某地方新闻网站的主管聊过,他说,实际上大家都是互相之间有默契,因为你也免不了要转我的,我也免不了要转你的,所以对彼此间的侵权都采取默认的形式。但是对于普通的作者来说,则是很惨的,因为对你的作品的转载利用是单向的,网站转你作品为他们牟利,而你一无所获。广大作者的劳动被网站们无偿收割了!
慧聪被起诉,对于目前的互联网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只能说它比较倒霉,没有搞好与中新网的关系,单方向的利益获得是不会长久的。这样的事件会使网站们的转载侵权行为有所收敛吗?我觉得收效甚微。个人认为,网络侵权行为要得到有效的治理,还需要有关部门采取点切实有效的措施。
昨天还在DONEWS看到一篇讨新浪N年前欠稿费的文章,我觉得作者的本意不过是糗一下新浪而已。如果真要讨稿费,我随便就可以揪出一大把满肚子憋屈的人。不仅网络,就是纸媒也有太多欠费问题,就我个人的遭遇而言,我遭遇过专门约稿而文章等出后而编辑没影了的事情;有把期刊寄给你五六本,稿费至今无着落的;有转了文章或约稿用了文章连样刊都不给的;……真是五花八门!最可气的是,收到稿费,发现收款人写的是笔名,没有笔名身份证号,而邮局又不给退,至今只能拿着稿费单子捏在手里受干气的事情。总之,一言难尽!
新闻评论说“如今,网络媒体无偿或低价转载传统媒体的新闻产品已经成为业界常态,遭受侵权的传统媒体或因意识淡薄、或因取证困难、或因维权成本太高,大多选择息事宁人。”媒体尚且如此,个人就更甭提了。该案件作为新闻产品屡遭侵权现象的一个缩影,但愿其庭审过程能给媒体们带来点有益的启示,希望总有一天,法律的光芒不仅能够保护各个媒体们,也能惠及广大的个体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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