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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即将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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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8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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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日前召开的文化产业发展座谈会上透露,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相关审批手续已全部完成,拟于近期正式挂牌成立。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的“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要求,财政部会同中宣部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确定以财政部、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和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作为联合发起人,采取有限合伙制股权基金的方式,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从长远来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但目前,我国文化产业仍然是一个处于弱势地位的朝阳产业,需要国家财政进行扶持,带动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在谈到下一步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和原则时,张少春认为,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必须严格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律,要坚持三大原则:一是公共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主要应弥补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对于那些不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财政就不应该参与,否则会干扰或扭曲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促进投资主体和投资渠道多元化,构建完善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三是注重效率考核,要针对文化产业的特殊性,设置科学的评价程序和评价指标,将财政资金和国有文化资产使用管理的绩效考核,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张少春表示,“十二五”时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财政部门将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促进我国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提升。一是完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加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完善和落实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二是加快促进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运用财税杠杆,加速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加速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同时,积极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旅游、信息、制造等产业相结合,使文化融入经济发展的大循环之中。三是提高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加快推动组建国有文化资产投资公司、控股公司和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促进国有文化资产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合并、重组、股改和上市,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按照《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确定的新形势下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文化产业发展。一方面,积极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安排专项补贴,帮助转企改制单位弥补改革成本,并对转制后企业的重点产业发展项目予以支持;出台扶持转企改制单位和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减免税收近百亿元,惠及全国2000多家转制文化单位。另一方面,支持重点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要求,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至2010年共计安排40亿元,重点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文化体制改革转制企业发展、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据统计,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作者:曾革楠 发布时间:201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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