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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 扫除盗版与“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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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7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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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服务大局
2010年,“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着力点是:把打击非法出版物作为重中之重,把打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作为突出任务,把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报刊作为日常监管重点,把抓源头抓大案作为突破口,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
“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月15日,第23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举行,会议就2010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扫黄打非”作为政治性任务、经常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日常业务之中,做到常抓不懈。
打击互联网和手机网站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
从2009年11月-2010年5月,中央外宣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新闻出版总署等9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网站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
2010年7月23日-24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座谈会,总结专项行动,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迎世博“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3月29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南京召开2010年第一次全国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会议。会议决定从4月1日-10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迎世博“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扫黄打非”四大工程建设
2010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重点之一是加大“扫黄打非”四大工程建设。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先后于5月9日,在甘肃省召开全国“扫黄打非·天山工程”座谈会;5月29日,在广东省召开“扫黄打非·南岭工程”座谈会;8月31日,在北京召开“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2010年工作会议。
迎亚运“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2010年9月27日-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迎亚运“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广东、北京、广西、福建、湖南、江西等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省(区、市)。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2010年10月-2011年3月,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国务院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新闻出版、版权、文化执法、公安、工商、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市场开展巡查工作。
实施:明确责任
●办大案 ●造声势
2010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切实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针对“扫黄打非”所面临的新形势,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周密,打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并围绕世博会和亚运会等“扫黄打非”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同配合,群防群治,并成功地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全国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出版物3638万余件
为迎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2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31个省(区、市)同时举行2010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全国共销毁3638.93万件盗版音像制品、盗版图书、盗版电子出版物及非法报刊。销毁活动后,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中央电视台共同组织开展了以“加入绿书签,分享正版生活”为主题的“绿书签行动2010”系列宣传活动。全国100家出版社、100家网站、100家电影院、100家中小学校和1000家图书(音像)店共同参与了派送绿书签、签名加入“绿书签行动”活动。
上海世博会无重大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上海世博会期间,上海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与江苏省、浙江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查缴侵权盗版出版物520万余件,查办相关案件668起,确保了上海世博会出版物市场的健康有序。在今年的“剑网行动”中,上海市版权局与上海市公安局等部门通力合作,对上海市各大网站开展了全天候监控,未发现一起与世博会有关的重大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关闭涉黄网站6万多个
全国各地各部门自打击网络和手机网站淫秽色情信息行动开展以来,据统计,全国共对已接入的178.5万个网站进行了全面排查,关闭涉黄网站6万多个,关闭未备案网站3000多个。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2197起,行政案件1773起,查处相关涉案人员4965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已接收群众举报17万多件,奖励举报人519名,发放奖金52.9万元。
5起网络淫秽色情案宣判
随着各地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相继宣判了一批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
江苏宿迁“4·19”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2010年5月,江苏宿迁泗洪县人民法院对“4·19”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申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75万元;判处苏某等11名网站管理人员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11个月不等。
四川雅安“群益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2010年5月,四川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群益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作出判决,判处叶某等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至3年,并处罚金60万元至20万元。
四川眉山“1·08”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2010年5月,四川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对“1·08”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邱某等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至5年,并处罚金6000元至5000元。
江苏南京“12·01”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2010年6月,江苏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对“12·01”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山西太原“酷爱社区”网站组织淫秽色情表演案。2010年8月,山西太原市杏花岭人民法院对“酷爱社区”网站组织淫秽色情表演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周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缓刑,并处罚金8万至2万元。[page]
严打假教育类期刊发表论文诈骗牟利行为
由于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广大教师在职称评定中需要发表学术论文的需求,非法出版各种教育类期刊并非法收取版面费牟利,致使众多投稿者上当受骗,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从6月下旬-10月底,在北京、山东、广东、海南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教育类期刊专项工作。
河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门联合破获了一起假冒正规期刊名义进行组稿并出版非法期刊诈骗钱财案件。主犯张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3人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2年,缓刑4年至3年,判处罚金5万元至2.5万元不等。
队伍:提高素质
●强培训 ●重奖励
要想保质保量地完成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就要有一支过硬的“扫黄打非”队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先后对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骨干进行培训,并对在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有功集体、有功个人进行表彰。
两次围绕“扫黄打非”办公室骨干进行重点培训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于5月17日~21日在北京首次举办了以法律、技术业务为专题的全国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培训班。
10月18日~2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了以查办“扫黄打非”案件为中心的全国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骨干培训班。通过两次专题培训班的举办,无论是对提高和统一“扫黄打非”骨干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意识,还是改进思想、工作方法和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表彰查办“3·18”案有功集体和个人
1月27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办表彰大会,对查办河北、广州“3·18”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24万元的物质奖励。
表彰查办“7·15”案有功人员
9月2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在郑州市举行表彰大会,对查办河南(广东、四川)“7·15”制售非法出版物系列案作出突出贡献的9家单位授予办案有功集体荣誉称号,各颁发奖金3万元;授予詹玉荣、王胜昔等24位同志办案有功个人称号,各发奖金1万元。
表彰2009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个人
1月21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对在2009年“扫黄打非”工作中涌现出来的147个单位授予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81位同志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称号。
表彰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有功集体、有功个人
11月22日,为了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工作深入开展,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对在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131个单位和202位同志予以表彰,分别授予“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有功集体”和“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有功个人”荣誉称号。
“扫黄打非”进社区进乡村
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总体部署,全国各地“扫黄打非”部门今年把“扫黄打非”进社区试点工作作为建立健全“扫黄打非”工作体系的重要内容,全面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社区、进乡村工作。
例如,福建省泉州市开展的“扫黄打非”进市县乡村“五个一”工程、四川开展的“扫黄打非”进社区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证明,提高全社会对“扫黄打非”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对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出版物和文化垃圾,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净化出版物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重奖“扫黄打非”举报人
自《举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奖励办法》出台以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已兑现北京、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广东、山西、海南、四川、甘肃等地举报人奖金,其中一名举报人按最高限获奖金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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