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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限制的适当引用怎么理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3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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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著作权是公民对自己作品拥有的保护的所有权,一般情况下人们为了介绍或评论某作品是可以适当引用而不构成侵权的,但是这种引用并不是无止境的,是要受到限制的。那么著作权限制的适当引用怎么理解?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限制的适当引用怎么理解

  著作权限制的适当引用,是为了豁免适当引用指的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作为版权的一部分,适当地引用才叫引用,过分的引用就是抄袭。复制、信息网络传播等使用行为可能导致的侵权责任。

  著作权限制的适当引用是对著作权人财产权的一种限制,在中国,适当引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1、只能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这限于引用人作品发表的情形,因为引用人作品一旦发表,也必将使被引用人作品部分公之于众,从而侵害了被引用人作品的发表权,甚至是隐私权。

  2、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利用现有作品的部分要素,并添加评论者的个性化内容,对现有作品的内容或艺术风格进行评论,呈现出滑稽、幽默、挖苦、嘲笑、讽刺的批评效果。

  3、注明出处和被引用作品作者的姓名从尊重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权益来看,应当注明出处、作者的姓名,甚至会对作者进行简单介绍,适当引用不得因此而侵犯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4、引用必须适当从被引用作品内容的质和量上看,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适当引用他人作品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应有一定的限度,当引用比例超过一定的数量时可能构成侵权。

  二、著作权的归属原则

  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法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符合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三、著作权纠纷如何处理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协议包括两种类型:

  其一是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是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合同时,就解决争议的方式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愿意把将来在履行合同时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项内容。

  其二是以其他方式单独订立的仲裁协议。它是当事人在争议发 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专门签订的愿意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无论是仲裁条款还是以其他方式单独订立的仲裁协议,也无论是涉及未来的争议还是既存争议的仲裁协议,其作用是相同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著作权限制的适当引用怎么理解的信息,由上可知,著作权限制的适当引用指的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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