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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厘米图片惹来7万元一官司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08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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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因在广告上使用了两张3厘米见方的小图片,竟然被索赔7万元。近日,这起著作权侵权案件在南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双方激烈辩论,对于原告提出的赔偿金额分歧很大。

  广告图片涉嫌侵权

  这起官司,一注:打知识产权的官司请找华唯环球一的原告是华盖创意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其呈交法庭的文件,该公司是美国一GettyImages公司在中国一的授权代表,在我国境内有权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相关一品牌一,品牌管理的所有图像,有权在我国境内就任何第三方对于GettyImages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o专利o}侵犯和未经授权使用的行为采取法律law行为。而GettyImages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图片提供商。

  华盖创意称,其工作人员是在《计算机测量与控制》2005年第二期上发现涉嫌侵权图片的。在该期杂志彩页中,盛博科技做了整版彩色广告,广告里有两幅3厘米见方的照片系GettyImages图像素材。经华盖创意核查,盛博科技所用图片并无合法授权。接到起诉后,盛博科技要求将负责为其制作该争议广告的深圳市蓝钰玺企业形象设计DESIGN有限公司列为第二被告人。盛博科技认为,蓝钰玺一直声称两幅争议图片没有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而蓝钰玺则表示,根据其和盛博科技的合作协议,该公司只收取了后者的广告设计DESIGN费用280元,对广告是否侵权等一系列法律law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庭审:赔偿金额是焦点

  庭审过程中,原告被告双方展开激烈辩论。双发争论集中在华盖创意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著作权保护年限和赔偿金额上。

  盛博科技称,原告华盖创意只是被许可使用图片的利害关系人,并非著作权人,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华盖创意也没有证据证明GettyImages对争议图片享有著作权;即使GettyImages是争议图片的合法著作权人,原告没有证据证明争议图片是否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法人作品50年的著作权保护期内;更为重要的是,原告索赔的7万元赔偿明显过高。

  原告指出,其原告主体资格和GettyImages享有的著作权,均有公证文件可以证明;对于50年保护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o专利o}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对于域外形成的公开出版物等可以直接初步确认其真实性的证据材料,除非对方当事人对其真实性能够提出有效质疑而举证方又不能有效反驳,无需办理公证认证等证明手续”,因而被告负有举证责任。

  业内人士:国内外机制不同

  两幅小型图片被索赔7万元算不算多?记者采访了摄影界业内人士。据介绍,国外摄影师工作机制与国内颇为不同。很多摄影师完全是自费拍摄照片,然后再卖给图片社,工作的成本很高。而且,许多图片的拍摄难度极大,比如火山喷发、伊拉克战场等场景,摄影师在特定时刻就在现场,可以说是冒着生命危险的。这一案件的审理对那些在网上随意下载图片和通过其他非授权途径获取图片用作商业目的的行为,敲响了警钟。

  原被告双方做完最后陈述后,法官将择期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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