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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品台词域名被叫卖 是否侵犯作品著作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11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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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晚小品没结束,台词已被抢注。据媒体报道,“太有才了”、“taiyoucaile”博客,“白云飘飘”、“baiyunpiaopiao”等.com、.net、.cn域名都已分别被注册或进入正式注册系统队列,共计10余个。域名注册时间从2月11日至18日不等。

  其中,博客“白云飘飘.com”的注册时间是2月17日23点30分25秒,此时《策划》小品还没有结束。

  “一听宋丹丹这句台词就想到了注册,不到1分钟就完成了。”浙江的注册者张蔚介绍,他花60元钱注册了这个中文域名。网民“双叶”慢了一步,转而注册了“太有才了.com”,结果花掉几十美元。

  上述域名注册者已开始考虑出售,张蔚称,自己此前已经买卖域名数千个,每月收益超过其正常工资收入。

  那么,抢注“太有才了”、“白云飘飘”的域名是否侵犯春晚小品作者的著作权呢?

  记者追踪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管育鹰认为,一部作品和一句广告语不同,如果是一句具有独创性的广告语,则作者便对这句话享有著作权。如果有人使用这句话来作为某项产品的广告时,则必须经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小品《策划》是一部作品,作者只对整部作品享有著作权,不对其中的每一句话享有著作权。如果有其他作品与《策划》情节大体相似或抄袭成分占到《策划》整部作品的一定比例,则构成对作者著作权的侵犯,但仅使用其中一句“太有才了”或“白云飘飘”,并不构成侵权。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抢注域名构成侵权呢?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德良解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

  1.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2.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3.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可见,只有上述三种情况同时符合才可能构成侵权。

  而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的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太有才了”或“白云飘飘”并不是他人的商标或名称,没有人对这两个词享有权利,尽管注册人注册“太有才了”或“白云飘飘”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出售,但仍然不构成侵权。

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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