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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与版权有区别吗?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8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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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与版权在法律上内有任何区别,在中国的过去著作权就被称为版权;现在我国的著作权法也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就是版权。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著作权与版权有区别吗?怎么认定详细内容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与版权有区别吗?怎么认定

  1、法律上没有区别。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版权一词已渐渐不能含括所有著作物相关之权利内容。

  2、从字面上看有区别,在英文中,著作权是author’sright,版权是copyright。前者强调的是作者(author)的权利,后者强调的是利用作品(copy)的权利。事实上,由版权和著作权这两个概念,可以接触到西方两大法系,即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作品保护上的不同。

  2、《著作权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所以在中国著作权和版权是一样的。

  二、著作权主体的认定

  1、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即借助语言、文字、色彩、线条等进行创作,反映自己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

  2、凡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3、依委托合同取得著作权。“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如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委托人享有,委托人即成为作者之外的“其他著作权人”。

  4、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可将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的受让人也是著作权的主体。

  三、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1、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独立的著作权,但其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应征求原作者和演绎作者的同意。

  2、合作作者参加了共同的创作活动。如果没有参加创作,仅为创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素材或其他辅助劳动的人不能称为合作作者。

  3、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创作合意,而合要求各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汇编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以区分的,而合中作者的成果有时是可分的,有时是不可分的。汇编作品以汇编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4、影视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其中的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作品可由其作者单独行使著作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著作权与版权有区别吗?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在中国著作权和版权是一样的,两者在法律上也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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