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迎接建设部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迎接建设部对我市建筑安全生产进行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南府发[2004]9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4-10-05
施行日期:2004-10-05
发布部门:南宁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对十省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4]555号)精神,建设部决定于2004年10月12日~13日对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为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南宁市迎接建设部对我市建筑安全生产进行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月五日南宁市迎接建设部对我市建筑安全生产进行督查工作方案根据建设部《关于对十省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4]555号文件精神,建设部决定于2004年10月12日~13日对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为做好迎检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地遏制建筑工地重大事故多发势头,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两会一节”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建设部和自治区建设厅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建办质[2004]69号)和《转发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桂建电字[2004]39号)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全市范围内(包括县、开发区)的建筑安全(包括市政基础建设)生产工作大检查,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我市的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督执法水平,并做好迎接建设部督查组对领导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

  二、督查内容(一)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一决定、两条例”及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部署下半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建筑施工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

  2、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实施情况。

  3、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执行情况。主要对2003年以来,发生在本地区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4、在建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大型剧院、会展中心、地铁等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情况。

  (二)对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实施情况。

  3、在建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重点检查开发区、高教园区、城乡结合部及村镇等监管薄弱区域。

  三、督查方式(一)听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查阅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

  (二)实地抽查2至4个建筑工地。重点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关键、重点部位安全状况,特别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施工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

  四、组织机构成立市政府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资料准备组、施工现场组、接待组和宣传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陈瑞贤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魏凤君 市建设委员会主任成 员:孙志强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刘学勤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冯仕文 市建筑管理处主任2、办公室:

  主 任:魏凤君 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孙志强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刘学勤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冯仕文 市建筑管理处主任成 员:马邕坚、黄清松、黄少古、孙正坤、梁鸿、莫立伟。

  工作任务:制定迎检方案,传达《关于对十省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4]555号文件精神,提出迎检工作要求,综合协调、指挥迎检工作。

  3、资料组:

  组 长:孙志强副组长:马邕坚成 员:农耕、杨忠、梅嵩、赖颖华、姜碧松、周伟、冯发彬。

  工作任务:负责迎接通知的拟发、汇报材料的起草和有关附报资料的收集、审核、打印、装订工作;检查指导施工现场受检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

  4、施工现场组:

  组 长:魏凤君副组长:孙志强、冯仕文成 员:孙正坤、梁鸿、黄清松、陈建西、顾胜、苏周全、戚立平、谢晋桂、唐小峰、关道江、陆仕勇、张德鹏。

  工作任务:为检查组提供“建筑安全生产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名单”,以此确定所推荐的受检项目;督促检查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按《通知》精神和要求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检查交通路线,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5、接待组:

  组 长:孙志强副组长:刘学勤、冯仕文成 员:黄少古、杨军、朱敏玲、陈建西、吴庆远、吴智、冯秋霞。

  工作任务:负责检查组的接送、食宿生活安排、车辆调度、后勤服务等工作。

  6、宣传组:

  组 长:黄少古成 员:罗缤、韦选、杨健伟、吴智、吕晓冰。

  工作任务: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的联络工作。

  五、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一)由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迎接建设部对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并在10月9日早上分发到各县、城区、开发区建设局及各施工单位,要求各相关单位立即行动起来,首先做好自检自查自纠工作,以充分的准备迎接检查。

  (二)10月8日下午,由市建委牵头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的“迎接建设部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布置会”,对迎检工作进行具体分工,要求与会人员全力以赴,分工协作,各司其责。

  (三)10月9日上午,由市建委召开有推荐迎检的主要单位、近年来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南宁市经济开发区及武鸣县、马山县建设局等单位参加的迎检工作布置会议会,进一步落实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10月10日,由市建管处排印出《南宁市建筑安全生产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名单一览表》,10月11日上午10:00前完成重点推荐检查项目6~7个工地的迎检布置和现场自检、预检工作。

  (五)10月10日下午4:00前,完成汇报材料初稿并报领导小组审定,争取10月11日定稿,打印装订。

  (六)10月11日下午3:00前,各有关单位将迎检方案以及迎检准备情况书面报市建委安监科。

  (七)由市建管处负责与自治区建设厅建管处、自治区建筑安监总站随时联系与对接,制定好对应的检查时间与交通路线图表,及时通知被检单位和待检单位,并做好建设部督查组的交通接待和生活安排。

  六、迎检过程及迎检完毕,由市建管处和市建设建筑监察大队听取、收集整理建设部督查组对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价意见,记录建设部督查组对施工现场的责令整改意见或执法建议书,对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规定限时整改并进行网上公布、通报批评、记入信用档案等处理;由建委安监科综合总结此次建设部督查的情况,向市政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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