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8-08-16
施行日期:2008-08-16
发布部门:公安部
正文
公交管[2008]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贯彻实施《警车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89号)、《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90号)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规范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公安部修订了《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 安 部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