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张煜律师
张煜律师
河南-郑州
主办律师

即使办理了结婚登记,彩礼也能追回。

离婚2020-11-03|人阅读

客户咨询问“我们已办理结婚登记”支付的彩礼是不是还能追回。经过初步了解,二人婚前了解较少,结婚时间较短,婚后经常争吵,且女方大部分时间在两家住,二人未同房。得知这些情况后,约客户面谈。经过分析像客户这种情况支付的彩礼是能够要回部分的。客户经过考虑,抱着试试的心态,办理了委托。

于是,客户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彩礼。客户认为:原告(客户)和被告2019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9月29日领取结婚证。由于双方性格各异,加之婆媳关系不和,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甚至有争执和肢体冲突。2020年4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双方离婚诉讼,并要求被告返还彩礼2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为衡量标准。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自由恋爱后结婚,但双方在遇到家庭矛盾时不能积极主动化解纠纷,而且双方亲属参与其中使得矛盾激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对此双方均有一定的责任。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酌情确定将彩礼中的20万元按70%予以返原告。

  根据该案可知,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述以及证据等足以表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对于原告所提出的返还彩礼的诉求,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本案中结合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同房,彩礼款给付数额较大,根据当地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势必给原告生活上造成困难,故酌情确定彩礼款按70%予以返还。案件结果出来,客户对结果十分满意。

因此,婚姻个人一生中重大的事情,结婚前双方一定要有深入地了解,确定对方可以相伴一生。婚后,双方相知相伴,互相理解提前。不可轻提离婚。但婚姻自由,无论结婚、离婚,且行且珍惜。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