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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平律师
刘德平律师
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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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诉张某离婚案

离婚2011-07-29|人阅读

【案情介绍】

王某与张某于2006 17日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于200827日生育一女张某某。由于双方缺乏感情基础,性格不合经常为琐事吵架,婚姻期间,王某曾长期不在家里居住,偶尔回一次家,就是吵闹纠缠。王某的行为严重地干扰了张某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女儿出生后,王某带回娘家,拒绝让张某探视。张某一直对王某报有幻想,长期忍受王某的这种行为来维持婚姻关系,但最终还是彻底失望。由于两人已无法一起共同生活,张某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双方未能协议离婚,于是准备提起诉讼

【诉讼经过】

我所接受男方委托后,首先与女方沟通,希望协商离婚,但女方抵触情绪很强烈。我们只好为诉讼做准备,先后到双方居住小区,找到小区保安、他们的邻居、居住楼区组长,针对他们二人的婚姻状况,做些调查。搜集到相关的证据,证明这二人确已感情破裂,再无共同生活的可能。二人分居后,女方曾经带着铁路警察到男方家中吵闹,就此事我们也做了大量调查,查明了事情的真相。并就铁路警方与男方之间进行了调解。也许是出于女性的自尊,男方获悉男方要诉讼离婚后,抢先起诉了。双方分居已久,相互积怨甚深,法院调解之初,女方拒不出面,作为代理人,通过电话、短信,一次次与女方交流,化解双方内心的坚冰,同时作为男方的代理人,多次与男方沟通解释,力求好合好散,既然决定离婚,不要太计较。第一次开庭,双方的情绪对立集中表现在财产问题上,女方把能想到的全数列出,大到电视空调,小到一个小小的游戏机,甚至三年前双方吵架已经摔坏的东西,也提出来,明显是要搅局出气。对孩子的抚养问题,男方提出对孩子进行亲子鉴定,这又是一个火药桶,好在多次爆发之际,都在法官和代理人的调解下化解了。第二次开庭,虽然双方还是都坚持自己的观点,但情绪都缓解了很多,代理律师抓住有利时机,及时提出建议,双方是否能调解。法官也乐见其成,虽然已经中午,加班分别与双方沟通,经过三次背靠背的沟通,双方在财产问题上都不再深究细枝末节,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在抚养费上做出让步。有点戏剧化地快速结束了这场诉讼,避免了进一步的诉累。

【诉讼体会】

通过这次诉讼,深刻领会到,作为代理人,把握当事人的情绪变化,及时抓住战机是非常重要的,在不违背诉讼法律的情况下,灵活处理,这反映了一位律师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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