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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梦芳律师
蒋梦芳律师
广西-桂林
主办律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维权艰辛收获欣慰

诉讼2017-02-08|人阅读

事情发生在2006年初春的一天。在桂林市某路段,肖某骑摩托车横过公路,邓某开小轿车直行,两车相撞,肖某被撞出几米外,头部等全身多处受伤,当即昏迷。经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肖某和邓某负同等责任。邓某系南宁人,小车在南宁入户。当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还没有生效,邓某只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肖某与妻子均四十多岁,系农民,在桂林市摆摊做小生意已有十多年,育有一儿一女。这次事故仅医疗费高达十余万元,不仅花光了他们所有的积蓄,还背负了几万元债务。但苦难才刚刚开始,肖某经法医鉴定够成四级伤残,护理依赖三级,也就是说,肖某将终身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护理。至此,肖家开始了艰难的索赔之路。

一、遭遇法院管辖权问题。起初肖妻请人代写起诉状向桂林市某区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1万元。桂林市某区法院立案后建议撤诉到南宁市的法院起诉。这时肖妻委托我代理。为了避免案件审结后异地执行的困难,我建议撤诉向南宁某区法院起诉,肖妻同意。

二、 为胜诉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看了起诉状、伤残鉴定报告等相关证据材料及肖妻反映的情况后,提出几点建议:1、立即申请对肖某进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一旦护理依赖成立就变更诉讼请求增加赔偿金额。增加赔偿金额在调解时会加大对方的让步力度。 2、收集证据证明受害人肖从农村来城镇经商、生活一年以上的事实,以保证按城镇人员标准赔偿残疾补偿金的请求得到法院支持。3、及时与被告方沟通,了解保险缴纳问题及对方的赔偿态度。肖妻表示同意。经鉴定,肖某构成三级护理依赖。随即我将诉讼请求由原来索赔11万元变更18万元。同时在城镇经商、生活的证据也收集妥当。

三、漫长而艰难的司法鉴定过程。 经过沟通,邓某表示负责争取商业保险的最高赔付50000元,但不承担超过保险赔付的部分。肖妻不接受。邓某遂提出重新鉴定伤残和护理依赖程度。某司法鉴定中心在接受委托两个月后仍不作出鉴定结论,我提出异议,司法鉴定中心提出这两项鉴定需要以精神障碍鉴定结论作依据。然后邓某又提出精神障碍鉴定。在某精神病医院鉴定过程中,由于邓某在社会关系和经济上的优势,我感受了一场及不公正客观的精神病鉴定过程。果不出所料,精神障碍鉴定结论对肖某极为不利。眼看原来的四级伤残将变成六级,三级护理依赖将完全否定,为此肖妻整日焦虑不安,没完没了地问我怎么办。

四、扭转乾坤。为了应对鉴定问题,我做了大量的工作,查阅相关鉴定资料,请教司法鉴定专家,分别向法院和司法鉴定机构递交书面意见,运用大量事实和相关鉴定法律法规严厉批驳精神障碍鉴定结论的反科学,力图扭转不利局面。在我据理力争之下,邓某态度有所软化 ,于是我趁机继续与邓某沟通,最后邓某大大让步,同意在保险赔付50000元的基础上再赔偿50000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赔偿10万元。基本上达到了肖家的最高期望。

这起案件对我而言是一个小小案件,但对委托人一家而言却是继续生活下去的希望。一般情况下,律师代理工作基本上包括调查取证、出庭辩护或辩论,而这个案件耗费了我很多时间和精力。了解、熟知相关的鉴定知识,提出鉴定答辩意见、甚至陪同做鉴定。这些一般都不属于律师代理工作范畴。整个过程确实很辛苦,但最终换来委托人的满意,这份辛苦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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