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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梅律师
赵春梅律师
山东-青岛
主任律师

小两口离婚纠纷分财产,老两口证明出资保房产

离婚2020-08-03|人阅读

2015年3月9日,周某彭某登记结婚。2016年生育女周某甲2020年方起诉离婚,声称婚前缺乏了解、性格不合、争吵不休,长期分居;男方对家庭不负责,对孩子不尽抚养义务。要求法院判令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500元至女儿独立生活为止。同时依法分割崂山区某小区房产男方名下车辆

赵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男方父母与原被告夫妻曾经签订共同购房协议于是调取了双方的银行流水、梳理装修费用和票据,证明父母双方在有能力支付全部房款的情况下,为了敦促原被告养成存款的习惯,与原被告夫妻签订共同购房协议,约定四方共同出资购买涉案房产男方母亲每月向女方母亲支付3000元孩子看护费足以证明男方及其家庭对孩子尽到了抚养义务。通过大量的证据梳理工作,赵律师向法庭递交了厚厚一沓出资证据,扭转了法官对男方的恶劣印象同时,赵律师还调取到女方的保单信息,证明女方隐匿了大量的保险金。

在赵律师精细的逻辑推论、说理解释下,最终法院驳回了女方分割房产的请求,帮助男方分割到了女方藏匿的保险价值,将抚养费调整至每月2000元。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大量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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