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李女士在上班途中,与张某的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李女士髌骨骨折,住院手术治疗。后经交警队责任认定,李女士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本律师接受李女士的委托后,先搜集调取证据,申请认定工伤,再申请伤残等级和三期鉴定,最终李女士获得了交通事故和工伤两份赔偿达20余万元。李女士非常感动,向本律师事务所和区司法局写了感谢信。本律师受到司法局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