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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贤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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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
主任律师

李某某杀人焚尸案

其他2012-02-08|人阅读

李某某杀人焚尸案

接受被告人亲属委托,担任安徽省庐江县发生的一起杀人焚尸案被告人李某某的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出示的大量有罪证据,尤其是权威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出具的被告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结论,并坚持要求法庭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下,针对被害人是被告人的父亲且身患重病这一特殊情况,辩护人通过会见被告人,认真细致地调查走访,了解其婚姻家庭状况、病史,咨询精神医学专家,查阅专业资料,汇总取得有价值的证据材料,在庭审中,辩护人提出对鉴定结论所依据的事实的合理怀疑,指出鉴定结论的医学标准和法学标准不应当都由精神病专家来决定,使其实际上代替法官成了定罪的判定主体。并当庭发问被告人、提供证据、发表辩护意见,将一个饱受精神疾病摧残并最终导致人伦悲剧发生的家庭苦难完整清晰地呈现在审判人员面前,从人伦亲情、被告人回归社会的角度,诠释逝者遗愿和亲属期盼,凸显法律处罚的冰冷无情和苍白无力。辩护意见发表完毕后,引起审判人员的高度共鸣,旁听席上被告人亲属哭声一片,公诉人沉默了,不再坚持原来的处刑标准。庭审结束后,被告人的亲属握着辩护人的手说:“黄律师,我原来想象过你会辩得很精彩,但没想到这么好!”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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