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理的一个案子进入了执行阶段。不过,这次是一个败诉的案子。我代理被告,他不听我的主意,结果导致败诉。
事情是这样的。唐山市丰南区**镇**村的老冯起诉了小马,要求后者偿还3万元。同时,把小阁也列为被告(保证人)。我一看借条,早已过了诉讼时效。可听小马的全面介绍后,我发现了一个问题:他总是强调他前不久刚通过小阁偿还了对方3000元。我说,你千万别在法庭提这档子事儿,否则,会造成诉讼时效中断,对你非常不利。可他却说,咱们还了他三千元,都不敢承认,是不是太窝囊了?我说,打官司不能傻实在;必须讲究艺术和策略。可他就是不听,非在法庭的询问中承认这笔钱。结果,保证人小阁也与其陈述一致。最后,我方败诉了。
唉,他不听我的主意,现在进入了执行阶段。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