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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豪律师
刘子豪律师
四川-成都
主办律师

盗窃案成功缓行辩护

其他2012-09-23|人阅读
盗窃案成功缓行辩护

卢某某列车上盗窃案,成功缓行辩护

刑事

卢某某盗窃一案是由成都市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案情是被告人在同包厢的乘客睡着时盗窃其外衣口袋内手机及行李箱中的人民币,数额巨大,受害人发现被盗后即向乘警报案,乘警将被告人抓获,当场在被告人箱包内查获了被盗的手机和人民币。

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也为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相继也做了不少工作,对后来被告人判处缓行也起了很大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全面仔细地查阅本案卷宗,一项项、一笔笔地逐件核对每一犯罪指控的证据材料,进而了解到了案件的始末,犯罪的动机,赃物、赃款的归还情况,取得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和依据。  2.会见被告人,重点地调查了解了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及其动机和背景材料,同时与被告人沟通,坦诚地当庭认罪,获得从宽处罚。  3.多次坦率地同审判人员交换意见和看法,虽是庭外交谈,各抒己见,但对本案的最终解决起到重要的作用。

4、最后从被告人在犯意上(临时起意、初犯);从事实上所有赃物、款都已归还被害人,没有给被害人造成损失;同时案发时尚不满18周岁,心智不成熟,辨别及控制能力比较差,学习环境糟糕,一直在变换学校和地点,而且都是跨省,加上其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家庭缺乏对他的有效监管等法定情节及酌定情节上,最终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采纳。

结果: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行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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