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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云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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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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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警车,警钟长鸣

刑事辩护2012-07-02|人阅读

醉驾撞警车,警钟长鸣

——陶云秀律师办理涉嫌妨害公务案

委 托 人:黄小慧(化名)

委托事项:委托我作为江明(化名)的辩护人参与一审

委托类型:刑事诉讼

由:涉嫌妨害公务罪

案情简介:

2009年8月19晚,犯罪嫌疑人江明(化名)驾车在路口等红灯时,交警过来例行检查,要求其出示行驶证及驾驶证。因江明没有两证,且涉嫌醉酒驾驶,交警遂要求其下车接受处罚。但江明并未下车,而是踩了一脚油门后向右驶出,将交警停在一边的车擦挂并将交警手臂划伤。后江明的车再撞到路边电线杆后才被迫停下。因此次事故,江明被成都武侯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

办案过程:

我接受犯罪嫌疑人江明的母亲的委托,在案件的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江明(化名)提供法律帮助。在接受委托后,我在第一时间与公安局联系办理律师会见相关事宜。但由于本案特殊,侦查机关要求律师会见时有侦查人员在场,于是我又与案件侦查机关联系,在与办案警官充分沟通后及时前往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见面。这次与犯罪嫌疑人的会见,我详细了解了事发经过,对下一步办案做好准备。会见后,我起草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并积极与办案警官沟通,希望能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办案结果:

在案件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充分的法律帮助。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我的工作随之结束。

办案心得:

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致多人伤亡,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此案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也在全国的交警系统掀起了一场严查酒后驾车的浪潮。本案犯罪嫌疑人江明在此风口浪尖上醉酒无证驾驶,且还撞伤交警,此案的负面影响可见会比平时严重得多。在律师办理此案的过程中,侦查机关要求在律师会见时派员在场,不准许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等都说明了司法系统对这类案件的重视,当然,这也惊醒着大家醉酒驾车是极其危险的行为,是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的行为。我们必须贯彻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即使对大家安全的保障,也是对自己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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