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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乐律师
吴小乐律师
上海-上海
主办律师

“讨要一个说法”的代价!

刑事辩护2013-08-08|人阅读
【本人原创,谢绝转载】

办案手记 讨要一个说法”的代价

--记一起特殊的未成年人妨害公务案

上海俊豪律师事务所 吴小乐

小龙,这个生于19912月的90后少年,因父亲在单位下班后突发急病死亡,为能替“不明不白逝去”的父亲向用人单位“讨要一个说法”,在家属的指使下,不惜以身试法,竟稀里糊涂的成了刑事案件被告人。

承办此案,我内心又一次被深深震撼。时隔数日,我的脑海中仍抹不去那一幕:

2007719,小龙的父亲廖某下班后回家,突发脑血栓死亡,年仅41岁。小龙的家人在得知廖某可能是由于疲劳过度引起的急发病死亡后,认为是单位的长时间加班造成的,遂向该公司要求赔偿。在遭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断然拒绝后,小龙及其家人二十余人至该公司“讨要一个说法”,双方遂发生激烈冲突。封浜派出所民警吴某等人接警后赶至现场处警。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吴某对小龙及其家属进行劝导,并告知应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情况。但此时的死者家属已经失去理智。为了替死去的父亲“讨要一个说法”,在表哥袁某的指使下,小龙等人跪于处警的警车车头前阻碍车辆行驶。吴某见状遂要求增援,并下车进一步劝导。此时,情况突然恶化:小龙上前抱住吴某大腿,并趁其不备将其左小腿咬伤,吴某挣脱闪躲,袁某即煽动他人上前推搡、打骂吴某,致使公安民警在长达三个多小时时间内无法正常执行公务。事后,经上海市公安局损伤伤残鉴定中心鉴定,吴某因外伤致左眼挫伤、左小腿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

2007723,小龙及袁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嘉定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在经补充侦查后的2008124日,也即小龙被羁押的六个月零一天,该案在普陀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上,作为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出庭,小龙的母亲坐在我旁边。她欲哭无泪,我竟无语安慰。一个柔弱的农村妇女,在丈夫突然逝去的半年里,还未能从噩梦中醒来,现在竟又不得不坐在庄严的法庭上,目睹尚未成年的儿子接受法律的制裁,这样的重创几个普通人能坦然承受呢?!

庭审辩护时,我将本案发生的起因及特殊性列为我辩护的重点内容,一一具体阐述,尽我最大努力,试图打动主审法官,甚至公诉人。同时我也预测,作为主审的王法官,向来极富正义感和同情心,对这起特殊的不幸案件应该会从轻判决。即便如此,在听到对小龙作出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15天的判决结果时,我还是颇感意外!庭审时,小龙已被羁押六个月零一天了,这样的结果就意味着,小龙可以在除夕(26日)当天被释放出来,与家人一起在这个中国人最重视的节日中团聚。没有比这更好的量刑结果了!判决宣读完的那一刻,小龙和母亲的泪水夺眶而出……

亲人逝去,少年获刑—— 悲剧被演绎成了一场闹剧!

人说,无知者无畏,但为无知付出的代价令人扼腕!

当年,秋菊为了替遭人身损害的丈夫“讨要一个说法”,演绎了一场轰轰烈烈“秋菊打官司”;今天,小龙为了替突然去世的父亲“讨要一个说法”,却演绎了一场悔之不及的违法犯罪案件。同样的心情可以理解,不同的结果却令人叹息。其实,“说法”从来不拒绝“讨要”,只是,任何一位公民都应知道:“说法”必须合理,“讨要”必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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