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姜建红律师
姜建红律师
河北-邯郸
主办律师

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罪辩护

刑事辩护2012-03-22|人阅读

2009年12月,本律师在外地办案期间,有一河北省永年县某农村村民打来电话,说是自己孩子将别人家孩子给打死了,想找邯郸市知名律师帮助。由于是命案,同时我向其表面自己的立场,建议其带孩子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并约定回去见面。办案回到邯郸,当事人便来办公室找到我。说已经按律师吩咐让孩子到公安投案自首。在详细听取当事人家属的述说后,得知,此案牵涉多名被告,有五名被告已被抓捕归案。根据多年对刑事案件的办案经验,深知这将是被告人刑事责任如何划分上工作。接受委托后,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出发,本案从公安检察再到法院,无数次冒着风雪和酷夏到办案单位了解案情和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了解案情,果然如此法庭上各被告辩护律师均为各自当事人罪轻而展开激烈辩护。在法庭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为我的当事人做罪轻辩护。由于前期,当事人家属听取了本律师的多项合理建议,创造了多项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理由,最终使法庭采纳了我方的辩护观点,一审判处我当事人有期徒刑八年在各被告人当中刑期最低,当事人及其家属非常满意。上诉后 ,省高院返回重申后又减值有期徒刑七年,仍然最低。本律师耐心细致的工作,不但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同时法庭上依法文明辩护也赢得法官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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