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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鹰律师
周鹰律师
江苏-无锡
主办律师

无牌无照开摩托,中午回家途中遭遇车祸,也能认定工伤

其他2012-03-30|人阅读

20097月,无锡新区鸿山镇某建筑工地老熊中午回家吃饭,在途中不幸与汽车发生相撞。老熊发生车祸时摩托车没有领取行驶证,老熊本人也没有驾驶证,因此,虽然老熊在事故中受到的伤害比较重,交警还是判定老熊应该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汽车方因为老熊是主要责任,在支付了一部分费用后就不再搭理老熊了,要求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次车祸问题。老熊家人很着急,几万元的医药费都是借来的,打官司根本不懂怎么操作。经朋友介绍,老熊和家人找到了江苏三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周律师接待了他们。在听老熊叙述的过程中,两位律师发现老熊发生车祸是在中午回家途中,他的此次车祸应该可以申报工伤。出于对老熊的同情,律师接受了老熊的委托,并且答应代理费在案件结束时再收取,而且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一些费用也由律师代为垫支。老熊是个木工,在该工地是临时工性质的,工作时间也才一两个月,且其是由包工头带到工地去工作的,并非由建筑公司招用,建筑公司也是外地地而非无锡的,因此,建筑公司根本不承认老熊是他们的员工。由于老熊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是建筑公司的职工,因此案件开始很被动。经过艰苦的调查,律师发现了建筑公司一项目部在老熊发生车祸时向交警队出具的一张老熊当时在该建筑公司做临时工的证明,案件取得了突破,接下来的工作就很顺利的展开了。鉴于建筑公司是外地的,为节约成本,律师成功说服无锡当地劳动部门接受了老熊的工伤申请,并顺利地获得了工伤认定。经此一来,老熊本来在车祸中超过交强险无法获得赔偿的医疗费等损失,都成功的转移到了建筑公司身上,还可以在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获得两份赔偿。

律师提醒:熊师傅这种情况现在已经不能认定工伤了,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及全责的,不再认定为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注意保存各类在单位工作的证据,包括工作证、胸卡、工作服、进厂出入证、押金条、暂住证等等,在单位发生事故应及时请家人或工友报警;劳动者离开单位时也注意不要写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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