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王文建律师
王文建律师
四川-成都
主办律师

交通肇事逃逸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也需赔偿

合同纠纷2017-04-04|人阅读

赵某因为交通肇事并逃逸,事后又被其余车辆多次撞击,伤者陈某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大队认定赵某主责,其余撞击车辆次责,陈某无责。

由于赵某不符合取保条件,其赵某家属委托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王文建律师代理刑事案件,要求轻判,后经过本律师积极争取,赵某被判处缓刑。后死者家属单独以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起诉赵某及其他责任人员,赵某所驾驶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公司作为该案共同被告。本律师接受家属委托继续为其代理民事部分,庭审中,保险公司认为赵某被交警大队认定为逃逸,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本律师抓住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由于保险公司并未提示和作出解释说明,认为免责条款不生效,法院支持了本律师说法,判决商业险需进行赔偿不能免责,减轻了赵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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