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9年前征地 9年后获得满意拆迁安置补偿

诉讼
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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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XX区国土资源局2003年发布征地公告,征收沙坪坝区某某汽车配件公司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但是一直未实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2011年6月,国土局及其镇政府再次发布征地拆迁公告,要求该公司限期搬迁交出土地,但该公司认为补偿太低,一直未能与拆迁单位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一时间,在补偿、拆迁问题上陷入困境。

该公司最后想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看是否能够通过律师帮助争取到较为合理的补偿安置,于是,慕名来到律师事务所,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聘请本人为该公司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法律事务专项顾问,经过历时近两年的协商、谈判、该公司在律师的帮助下终于与拆迁人达成安置补偿协议,获得了较为满意的近九百万元的补偿。

律师提醒: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都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提出合理的诉求,不能无理取闹,漫天要价,如果对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协商不成,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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