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张倩雯律师
张倩雯律师
福建-泉州
高级合伙人律师

二罪辩一罪,正确定性涉案行为

刑事辩护2021-03-10|人阅读

二罪辩一罪,正确定性涉案行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只是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侦查机关仍需对案件进行侦查。如果实际查明的罪名与批捕时的罪名不一致的,检察机关仍可以实际查明的罪名向法院起诉。另外,经法院审理后,如果法院认为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这样便出现了判决的罪名与批捕或起诉指控的罪名不一致的情况。

在刑事辩护中,律师及时的介入,向办案机关表达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对案件合情、合理、合法的理性分析,案件往往会向着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方向发展。在Z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张倩雯律师团队及时介入,结合实际案情,积极寻找有力辩护点,正确定性犯罪嫌疑人行为,与公诉机关据理力争,最终实现有效辩护,成功使得Z某被指控的罪名由二罪变一罪,在量刑上得到极大减轻。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份以来,余某伙同Z某、张某为从事实施网络犯罪人员推送用于作案的*Q账号好友共计几万余人次,实施网络犯罪人员利用这些账号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网络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Z某、张某收到余某支付推送作案*Q好友的违法所得共计4万余元。

20204Z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拘留期间,经公安机关查证,Z某于2019年间使用其本人身份证办理了五张银行卡,并将办理的银行卡出借给张某使用,张某使用该银行卡取现,约定每取10000元给Z某50元报酬。上述银行卡汇入款项总额90余万元,Z某非法获利3000余元,经进一步查证,流入Z某银行卡的款项中有26000元系上游犯罪行为的犯罪所得。因发现新的罪行,公安机关追加指控Z某涉嫌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至此,Z某所受指控由一罪变成二罪。2020年6月,Z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律师工作

202066Z的近亲属Z某所受指控由一罪变成二罪,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上刑罚,遂决定变更律师,委托本所张倩雯吕亚丽律师为Z某提供刑事辩护。

通过会见、阅卷及时了解案情,敏锐发现案件关键点,详细分析案件定性

张倩雯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经及时会见了解基本案情并阅卷研究,敏锐地发现公安机关在案件定性上存在错误,将Z某第二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将使一罪的Z某面临二罪指控及更重的刑罚。

本案的关键点在于Z某对于其出借的银行卡涉及的上游行为系犯罪行为是否知情,这决定了Z某将受到一罪的指控还是二罪。若Z某对上游行为系犯罪行为知情,对流入其银行卡资金的来源知情,则Z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若不知情,则Z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张倩雯律师团队认为,Z某实施出借给张某银行卡时仅知道张某欲使用其银行卡取“黑钱”,之后Z某便未再过问该银行卡的具体使用情况,对张某使用其银行卡支取的资金具体来源,即是通过违法所得还是犯罪所得系不知情的。从在案证据来看,亦没有证据证明Z某对上游的行为知情。Z某的行为应当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而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

制定正确的辩护策略,全面开展律师工作,积极与检察院沟通

在反复研究在案材料并与Z某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后,为最大程度保护Z某的权益,张倩雯律师团队最终明确了辩护方向,围绕案件定性问题制定了相应的辩护策略,以Z某的行为仅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而非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二罪为核心,及时向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并多次与检察官进行沟通交流,确保检察官“听得到”我方的辩护意见。

光是改变案件定性还不够,为进一步维护Z某的切身权益,张倩雯律师团队还在认罪认罚量刑磋商上持续开展律师工作,对Z某后续能够获得较轻的刑罚起到关键作用。

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张倩雯、吕亚丽律师依法参加庭审,进一步提出罪轻的辩护意见,继续维护Z某的权利。

处理结果

张倩雯律师团队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及时介入,正确分析案件的定性,制定辩护策略及其围绕该策略所开展的相关律师工作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在张倩雯律师团队的相关努力下,检察院最终亦采纳了Z某仅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的辩护意见,改变了案件定性,检察院决定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罪对Z某提起公诉,并对其提出了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一个月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定罪量刑建议,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追究Z某刑事责任,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涉嫌口罩诈骗?建议不予逮捕获批!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其中,逮捕是最严厉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犯罪嫌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涉嫌口罩诈骗?建议不予逮捕获批!
律师辩护帮助当事人获相对不起诉
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而决定不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律师辩护帮助当事人获相对不起诉
被指控合同诈骗,辩护不构成获支持
2013年1月,张倩雯律师接受毛某委托,为其涉嫌合同诈骗一案辩护,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毛某向*汽车租赁行租车,未归还车辆并将车辆变卖构成合同诈骗罪。张倩雯律师提出
#刑事辩护
人看过
被指控合同诈骗,辩护不构成获支持
张倩雯律师团队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宣告缓刑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案情摘要:2019年12月25日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张倩雯律师团队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宣告缓刑
再获一例不起诉!“六稳”“六保”保企业稳发展
从企业内部来说,企业需要加强自我控制和内部管理。这是防止企业违规的机制。每个企业可能有不同的治理模式和方式,但是每个企业都要有合规体系。合规是企业内在的需要,企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再获一例不起诉!“六稳”“六保”保企业稳发展
张倩雯律师
您可以咨询张倩雯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