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刘文佰律师
刘文佰律师
黑龙江-大庆
主办律师

医疗纠纷案例

损害赔偿2014-03-19|人阅读

案情简介: 2013年1月27日,李某因腹痛到某医院就诊,当天入院治疗,经过血常规,CT肺部,上腹,下腹等多项检查和多名医生会诊,某医院未作出明确诊断。李某随即转入省城的一家医院,这家医院根据李某在某医院拍的CT片子,当即明确指出:片子已经有阑尾炎的病灶显示,李某所患的疾病是急性阑尾炎,并做了手术。李某认为某医院作为三级甲等医院,对于常见的阑尾炎,未及时做出正确诊断,导致李某远赴省城医院治疗,客观上增加了李某的就医成本。李某遂委托本律师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某医院退还医疗费:3,157,50元,承担李某去省城医院的急救交通费:2,000,00元;给付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人民币:402,00元,合计5,560,00元。

代理意见:某医院对李某的诊断行为属于严重明显的误诊,该误诊行为导致李某及家属舍近求远远赴省城去做一个普通的阑尾炎手术,某医院的误诊行为无形中置李某的健康陷入了危险的境地。同时,客观上极大增加了申请人就医成本。因此,某医院对因其过错诊断行为而给李某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件结果:双方经过调解,自愿达成协议,医方向患方一次性赔偿3,0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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